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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4歲,上高速需配安全座椅

隨著汽車代步工具的普及,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逐漸增多。在汽車碰撞或突然減速的情況下,安全帶 、安全氣囊等安全防護裝備為乘車人的人身安全給予瞭一定保護。但是,這些安全設備多是針對成年人而設計,兒童的乘車安全卻一直被忽視。而為有效提高兒童乘車安全,近日修改的《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從8月1日起,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傢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大部分市民安全座椅意識缺失據瞭解,根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汽車對於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1%,在每10位死於交通事故的人中,至少有1人是兒童。而全國平均每天有12名、一年有4300多個孩子死於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意外傷害儼然已經成為威脅兒童安全的劊子手,但是傢長在兒童乘車安全意識方面卻十分薄弱,並存在一定程度的僥幸心理。“我覺得乘車的時候抱著孩子還是比較安全的,高鐵特區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既能方便看護,出現意外情況時自己還會先護住他。”市民孫女士表示,兒子今年3歲,自己也曾考慮過為他購買安全座椅,但是看後發現安全座椅的價格不便宜,而且用不瞭幾年就要根據年齡再換,“反正孩子也很少坐車,隻要開車時多註意,應該沒什麼必要。”在記者走訪過程中發現,和孫女士有相同想法的市民並不在少數。在采訪的8位市民中,有6位傢長沒有為孩子配置安全座椅,而其中兩位傢長有這個想法,但卻一直在猶豫,暫沒有行動。未滿4周歲乘車需配安全座椅兒童安全座椅的實際作用在大部分市民心中並沒有得到充分認知。面對國內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低的尷尬處境,省人大常委會近日修改《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新增瞭對4周歲及以下兒童、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乘車上高速等方面的規定。據瞭解,新條例將從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新條例,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安排未滿12周歲成年人乘坐在副駕駛位置;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傢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雖然安全座椅並不能完全避免交通事故中的傷亡,但至少可以降低傷亡率。“汽車上的安全帶、安全氣囊能夠保護成年人安全,但不適合兒童。”據交警介紹,汽車上的安全帶是按成人標註來設計的,如果給兒童使用,由於體型身高不合適,發生事故時對兒童的危害可能更大,原本應該卡在肩膀位置的安全帶很有可能會卡在兒童的脖子上。勿給孩子系成人安全帶而不少傢長認為抱著孩子乘坐私傢車是安全的,但情況恰恰相反。“發生交通事故時,汽車受到激烈的碰撞會產生強大的沖擊力,由於嬰幼兒的骨骼十分脆弱,如果坐在副駕駛上,一旦發生碰撞事故,氣囊爆出,強大的爆出速度會對兒童頭部造成一個致命的傷害;而如果是傢長懷抱孩子 ,受慣性驅使很有可能會把孩子甩出去,或者將孩子壓在身下,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孩子在汽車中正確的乘坐位置應該是汽車後排的專用兒童安全座椅上。汽車上的安全帶通常來講隻適合體重36kg,身高140cm以上的成人使用。如果孩子的身高超過1.4米,不再適合使用兒童座椅時,在使用安全帶時,要確認肩部安全帶穿過前胸時剛好系在肩部;而腰部安全帶應當系在低一些的位置,貼緊孩子的大腿,不應高過肚;永遠不要把肩部安全帶放在胳膊下面或者孩子的後背。文/圖 記者 馬菲菲(編輯:和訊網站)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6-04/1653民間信貸設定金額任何問題免費諮詢丁種建地77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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